中新社香港3月20日電 香港特區(qū)政府20日宣布調整“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以進一步鼓勵市民盡快接種新冠疫苗,以及配合最新修訂的疫苗接種安排。
具體調整包括:第一,將“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的實施日期由6月底提前至5月底;第二,縮短“疫苗通行證”下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第三,更新曾感染新冠肺炎人士(康復者)“疫苗通行證”的接種疫苗要求。
“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會由原來的6月30日起提前至5月31日起施行,屆時所有“疫苗通行證”適用的一般人士均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除個別特殊群組外)。特區(qū)政府發(fā)言人表示,有關安排考慮到自年初以來市民積極接種疫苗,及特區(qū)政府有足夠疫苗和接種能力為全港合資格市民于限期前接種全數(shù)三劑疫苗。
在“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期間(即5月31日起),12歲或以上人士(非康復者)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會由原來的9個月縮短至6個月。
同時,因應專家意見,特區(qū)政府亦更新“疫苗通行證”對康復者的接種要求:12歲或以上的康復者,如在感染前已接種第二或第三劑疫苗,或仍在康復后6個月內(nèi),“疫苗通行證”下并無額外接種要求;12歲或以上已康復滿6個月,而感染前未曾接種疫苗的康復者,在第一階段期間(即4月29日或以前)接種要求不變,即須接種第一劑疫苗才能使用“疫苗通行證”。
發(fā)言人表示,特區(qū)政府會相應調整社交距離措施和入境防控措施等要求,并會另行公布相關詳情,包括有關的實行和過渡安排。
發(fā)言人表示,當前疫情仍然非常嚴峻,香港提供的兩種新冠疫苗均對于減低染病后重癥和死亡情況高度有效,而且安全。特區(qū)政府強烈呼吁仍未接種疫苗的市民盡早接種疫苗,特別是長者、長期病患者及其他免疫力較弱人士,應為自己健康著想盡早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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