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戴小河、魏弘毅)財政部、應急管理部25日再次預撥4億元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支持甘肅、青海兩省做好積石山6.2級地震災害救災工作。
這筆資金重點用于受災群眾應急救助、過渡期轉移安置、遇難人員撫恤、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等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得到妥善安置,有地方住、有熱飯吃、不挨凍,維護災區(qū)社會穩(wěn)定、民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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