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球時報特約記者 張若】馬英九被控賤賣黨產(chǎn)的“三中案”,在經(jīng)過3年多的審理后,終于在27日臺北地方法院判他無罪。
馬英九(資料圖)
“三中案”起源于臺“廣電法”修法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馬英九2005年就任國民黨主席后,為了在法定期限內(nèi)讓國民黨退出媒體經(jīng)營,委托“中投”公司出售“中影”“中廣”和“中視”這“三中”的股權(quán)及舊黨部大樓,被質(zhì)疑賤賣黨產(chǎn)。特偵組介入偵辦,以“查無犯罪事證”簽結(jié),但2016年民進黨上臺成立“黨產(chǎn)會”后再向臺北地檢署告發(fā),2018年北檢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非常規(guī)交易罪起訴馬英九。27日,馬被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稱,司法終于還馬英九清白,“只有用行動與選票下架民進黨,給傲慢、雙標、專權(quán)的民進黨沉痛教訓,才有可能重新謙卑”?!爸袕V”董事長趙少康呼吁檢察官不要再上訴,否則只是再一次被打臉而已。他說,馬英九本來就應該被判無罪,他沒有從“三中案”獲取一分一毫,沒有讓國民黨有任何損失,只是讓國民黨為了符合“廣電法”退出媒體;蔡英文上臺后大動干戈地重啟調(diào)查,政治起訴斧鑿斑斑,“好像陳水扁被關,馬英九也一定要被關,完全的政治報復”。馬英九辦公室也呼吁民眾看清蔡英文當局利用司法進行政治追殺的伎倆,用人民的力量讓“東廠”下架。
另據(jù)臺媒報道,“三中案”有6名被告,只有國民黨政策會前執(zhí)行長蔡正元被判3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非法所得近3億元新臺幣沒收。蔡正元稱,“判決非常不公平,我會繼續(xù)上訴”。
“三中案”是馬英九繼特別費案、泄密案被判無罪后,第三件被起訴獲判無罪(仍可上訴)的案子。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27日稱,“三中案”無罪島內(nèi)輿論紛紛喊下架“東廠”,將牽動公投及明年選舉。而馬英九的案子紛紛擾擾多年,未來任何因政黨惡斗而進行的政治起訴可以休矣。
來源:環(huán)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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