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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民進黨中常會插曲 臺媒體人:讓蔡英文有點尷尬的場面

華夏經(jīng)緯網(wǎng) > 臺灣 > 島內(nèi)政治      2022-01-27 16: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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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議員羅貴星。(臺灣《中時電子報》資料照)

民進黨昨(26)日召開中常會,島內(nèi)媒體人黃揚明今指出,昨天會中有段讓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有點尷尬的場面,而此事件的主角則是民進黨苗栗縣議員羅貴星,因司法黃牛判刑定案竟只停權3個月,懷疑和年底選舉有關。

根據(jù)媒體1月初報導指出,羅貴星曾向廖姓老同學謊稱經(jīng)營的度假園區(qū)停車場遭檢舉違“法”傾倒廢棄物,并稱自己可擺平索價150萬元(新臺幣,下同),最后將至50萬元,但廖男仍有疑慮,因此羅貴星沒拿到錢。法院審理時,羅否認辯稱是選民服務,但仍遭依詐欺未遂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黃揚明指出,羅貴星除了是苗栗縣議員,也有“小英之友會”系統(tǒng)背景,2019年8月還被民進黨中央征召參選苗栗縣第一選區(qū)“立委”,最后在2020“立委”選戰(zhàn)中拿下5萬6622票,創(chuàng)下實施單一選區(qū)選制后,民進黨候選人在該區(qū)的最高得票紀錄。而根據(jù)民進黨“廉政條例”第2條第一項,涉犯詐欺罪嫌是廉政委員會要處理的范圍;另同條例的第6條規(guī)定:“本會所調查違反廉政行為事件,如經(jīng)法院判決有罪者,本會應停止調查,徑予停權或除名之處分。停權最高不得超過五年。但1月18日民進黨廉政委員會召集會議討論這起已判決定案的案件時,最后僅處分“停權3個月”。

黃揚明續(xù)指,2020年5月羅貴星曾參選民進黨苗栗縣黨部主委,當時還傳出獲得黨內(nèi)最大派系“新潮流”支持,最后僅以14票差距落敗。據(jù)了解,今年羅有意卷土重來,但因這起司法黃牛案件被判刑若被廉政會停權超過半年,恐喪失參選黨部主委資格,甚至影響年底連任議員,因此黨內(nèi)有股力量“幫他運作”,讓廉政會最后僅處分停權3個月。

據(jù)轉述,黃揚明提到,昨天的中常會里,中常委陳茂松對廉政會將羅貴星停權3個月的決議開炮,并拿出相關報導抨擊,一個司法黃牛判刑定案的人,對黨的聲譽影響很大,卻與黨員代繳黨費的處罰停權3個月差不多,且廉政會搶在地方評委會舉行前就先做出停權決定,讓人很難信服。而黨主席蔡英文似乎不太清楚整起案件的狀況,詢問了一下廉政會后,建議是否讓地方黨部提出處分建議,再看后續(xù)如何處理。

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責任編輯:邱夢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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