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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不了臺面的論文勞民傷財

華夏經(jīng)緯網(wǎng) > 評論 > 網(wǎng)友評說      2022-07-26 17:05:54

林志忠/新竹市陽明交通大學電子物理系教授

首先強調(diào),違反誠信原則,在各行各業(yè)都是不對的,且必須接受道德譴責,和可能面對的法律制裁。

就高教而言,國際主流大學的教研目標想必是專注于發(fā)現(xiàn)(人文的、科學的)新知識,開發(fā)(工程的、生醫(yī)的)新技術,探索(哲學的、思想的)新觀念,解決人類社會迫切問題(如能源、極端氣候、地緣政治沖突),以及傳承文化和文明等等。

島內(nèi)目前正花費大量精力及時間爭議碩士在職專班的學位論文問題,但坦白說,這些所謂“論文”根本上不了學術殿堂的臺面,因此這只是一個勞民傷財?shù)募僮h題,或者是一個誤導性的無關學術的命題。就如推動五年五百億(新臺幣)計劃和深耕計劃以來,臺灣渴望提升高教的國際競爭力,但是教育部門卻得花費大把精力,東奔西走處理后段班淹水線下的大學一樣,最終難免落入本末倒置,緣木求魚,虛耗社會資源的窘境。

“術業(yè)有專攻”,因此不可能期望把所有的大學、所有的領域、所有的學位,都綁在同一套規(guī)定下而能順暢運作,其理至明。既然各學院、各種學位之間的教研本質(zhì)差異巨大,師生的日常投注也有天壤之別,就不宜昧于事實,強求訂定出一套“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法規(guī)法條。否則一旦發(fā)生學倫弊端,主事單位除了(勉為其難)依據(jù)字面條文做出懲處之外,可能就不易進行專業(yè)內(nèi)含的細致討論,從而研議改善。

總之,碩士在職專班的大多數(shù)學位論文,學術含金量大約不高,無法和博士論文或期刊論文相提并論。但無論是哪一種論文(包括修課學期報告),都不允許抄襲及違背誠信原則,是毋庸置疑的。(來源: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左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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