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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爆陳亭妃論文疑抄襲?林國春、呂謦煒挨告不起訴

華夏經緯網(wǎng) > 臺灣 > 熱點人物      2024-08-15 11:09:38

華夏經緯網(wǎng)8月15日訊:據(jù)臺灣“中時新聞網(wǎng)”報道,國民黨新北市民意代表候選人林國春、副發(fā)言人呂謦煒去年開記者會,踢爆民進黨民意代表陳亭妃的臺灣長榮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博士論文,抄襲比率高達25%。事后陳控告林、呂違反臺灣地區(qū)“選罷法”及加重誹謗罪。臺北地檢署依據(jù)臺灣長榮大學論文調查認定陳論文與其他文獻確有文字雷同情形,因此林、呂2人言論均屬有據(jù),難認出于惡意,加上民意代表候選人誠信、操守屬為公共利益范疇,2人罪嫌不足,14日不起訴2人。

林國春、呂謦煒2人于去年11月舉行“綠營文章一大抄?論文超人再+1”記者會,指陳亭妃在2019年名為《臺灣“六都”行政管理績效衡量之研究》的長榮大學博士論文,通過圖靈系統(tǒng)跑出來后,有高達25%的相似度。

2人并稱陳亭妃論文還將維基百科網(wǎng)址列在論文正文中,承認自己抄襲維基百科,根據(jù)臺灣長榮大學標準,論文超過13%就不具原創(chuàng)性,呼吁陳亭妃應道歉并退選,國民黨也已向長榮大學提出檢舉,同時質疑民進黨政治人物屢傳論文學術詐欺,民進黨儼然成為系統(tǒng)性的“學術詐騙集團”。事后陳向北檢提告2人違反“選罷法”、加重誹謗罪。

北檢依據(jù)陳亭妃的委任律師,提出長榮大學的審定結果,認定陳的論文并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jié)重大應予撤銷學位之程度,引用格式不當須修正處如附件,附件內容記載一些“雷同度較高之內文”,顯示陳的論文與其他文獻,具有雷同度較高之內文,與林、呂2人提出的檢舉函內容相同。

檢方認為,林、呂2人言論之基礎,為本案論文與其他文獻有相當程度之文字相符,均屬有據(jù)之事實,難認2人非于惡意,加上陳當時為民意代表候選人,其個人操守、誠信等均應受選民嚴格之檢驗,而2人質疑之事項,與選民關心之候選人誠信、操守等可受公評之事項有關,核屬公共利益范疇,應受“憲政”規(guī)定保障,2人涉犯“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刑法”加重誹謗罪嫌不足,均予不起訴處分。


責任編輯:邱夢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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